量词
(1) (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从又(手)持“十”。十,十尺。本义:长度单位,十尺) 同本义
丈,十尺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度五尺为墨,倍墨谓之丈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遂成丈匹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白发三千丈。——唐· 李白《秋浦歌》
百丈冰。——唐· 岑参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》
半匹红绸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》
长丈许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锥传》
(2) 又如:丈尺(以丈、尺为单位来计量);丈六(一丈六尺);丈二(一丈二尺);丈数(一丈多;丈把)
名词
(1) 古时对长辈男子的尊称
丈者,长也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(2) 又如:丈人行(父辈;长辈);丈母(丈母娘,丈妈,岳母);丈丈(对尊长的敬称);老丈;岳丈
(3) 丈夫 。常用于称姑、姨、姐、妹之夫。如:姑丈;丈夫女(女中丈夫;指具有英雄气概的女子);丈夫儿(男子汉);丈夫子(儿子;男孩);丈夫汉(男子汉);姐丈;妹丈
动词
(1) 扶,倚。后作“杖”
丈,借为扶行之丈。老人持丈,故谓之丈人。别用杖通。——《六书正伪》
(2) 测量土地 。如:丈田分地
丈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 康熙筆画:3画,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長上聲。十尺曰丈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,十尺爲丈,十丈爲引。
又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以令役於諸侯,屬役賦丈。《疏》屬聚下役,課賦尺丈。
又《哀元年》廣丈高倍。《註》壘厚一丈高二万。
又《禮·曲禮》若非飮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閒函丈。《註》函,容也。
又長老之稱。《易·師卦》師貞丈人吉。
又朋友尊稱。《長編》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。
又釋氏所居曰方丈。《杜甫詩》方丈渾連水。
又《杜甫詩》百丈誰家上瀨船。《註》百丈,牽船篾也。《說文》从又持十。俗加點,非。《正譌》丈借爲扶行之杖。老人持杖,故曰丈人。別作杖,通。
丈【卷三】【十部】
十尺也。从又持十。直兩切
(丈)十尺也。从又持十。夫部曰。周制八寸爲尺。十尺爲丈。人長八尺。故曰丈夫。然則伸臂一尋。周之丈也。故从又持十。直㒳切。十部。
◎ 粤语:zoeng6
◎ 客家话:[宝安腔] cong3 | cong1 [沙头角腔] cong1 cong5 [客语拼音字汇] cong1 cong4 [海陆丰腔] chong6 [台湾四县腔] cong5 [梅县腔] chong5 [东莞腔] cong3 [客英字典] chong5 [陆丰腔] chong6
◎ 潮州话:deng6 (tũrng 旧时:tñg ) ziang6(chĩang) diên6/dion6(tĩeⁿ)